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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部门简介及职责

组织人事部门简介及职责

 

      组织人事是学组织、人事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学校的机构设置、人员调配、工资福利、职称评聘、考核奖惩、师德师风建设、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业务培训、教师绩效考核、干部考核、党员发展、组织建设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等。目前部门设长1名,副1名,工作人员7人。

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用人用工计划,负责全教师、干部、职工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2、负责全教职工的定编、定员、定岗工作及教职工的请、销假工作;

3、负责教职工考核、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工作;

4、办理教职工工资晋升、调动手续,内津贴分配及福利、补贴等造册工作;

5、负责教职工的调配、补充、借调、辞职、离退休审核及办理手续;

6、根据专业建设需要,积极引进高学历、学术造诣深的高级专门人才;

7、组织新进人员考试、录用、转正、定级工作;

8、负责省部级专家、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等选拔、推荐、管理工作;

9、组织全各类人员在职培养、培训等相关工作;

10、负责教职工进修管理;

11、组织相关的各类先进的推荐、评选,负责各类先进、优秀荣誉称号的归管理;

12、负责全考勤工作和人事、劳资等统计工作;

13、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