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根据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评选2023年邯郸市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线在职在岗教师,近三年内获得过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采取差额推荐,择优上报的方式,学前教育1系、学前教育2系、基础教育系、艺术系、体育系、思政部、公共教学部各推荐1名,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名额择优推荐上报2名。
因早期教育系、健康服务系成立时间较晚,人员尚未理顺,所属教师仍按原系部参评,本次不再分配推荐名额。
三、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觉悟深作风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站位和崇高的理想信念;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忘初心、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职业道德崇高,守使命勇担当。具有献身教育的职业理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为人师表,身体和心理健康;培根铸魂,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廉洁从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仁爱之心深厚,尊重成就学生。具有深厚的仁爱之心,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激发和保护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努力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敬业奉献、爱护学生,转化学习落后学生、帮助生活困难学生、积极落实“双减”要求、主动参与课后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4.教育理念先进,专业学识扎实。具有广博的扎实学识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治学严谨,不断学习与创新;积极参与研修活动,主动承担教育教学研究实验课题;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新知识,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学业绩突出。
5.社会广泛赞誉,威信高顾大局。在工作中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乐于助人,谦虚谨慎;维护学校和人民教师职业的荣誉,有很高的威信,得到师生和家长的普遍认可。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集体主义意识和大局观念。
6.具有3年以上教龄;3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至少1次优秀;近三年来,积极参加国培、省培、远程培训且培训合格。
一票否决事项。凡出现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评选:参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活动、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和其他违纪行为;班级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出现重大恶性事件;因体罚学生等师德师风问题被举报;负责的工作出现负面舆情;其他违纪行为。
四、推荐办法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1.系部推荐。各系部在推荐前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宣传,告知每一名教师评选条件和推荐办法。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名额推荐人选,推荐人选要在部门内进行公示,并经系部班子集体研究上报。
2.材料初审。组织人事处对推荐人员的个人材料进行初审,对师德师风、违纪处分、负面舆情等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初审合格人员报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
3.专家评审。学校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由校长任专家委员会组长,主管人事工作、教学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组织人事处、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教务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打分(满分50分),总分为个人基本分与评审专家委员会评议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确定推荐人选。
4.研究确定。推荐人选要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后,上报邯郸市教育局。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邯郸市师德标兵评选工作,是弘扬优秀师德师风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严肃认真的工作。各系部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把关,做好今年推荐工作。
2.公开程序。各系部要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要将推荐条件、办法进行宣传。推荐人选上报前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报学校,保证推荐工作的公开、透明。
3.严肃纪律。各系部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名额推荐人选,确保推荐人选事迹真实。凡是在推荐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记入师德师风档案,3年内不予评优评先。凡是不按照要求推荐的,取消推荐资格。
4.材料报送。推荐工作报告一份(主要包括推荐工作程序、本单位公示情况、审核情况等)、个人基本情况积分表、近5年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省级和市政府表彰的不限年限)、近5年发表论文、论著复印件、近5年承担课题复印件(立项、结项证书)、近3年参加国培、省培、远程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21日中午12点前报组织人事处202房间,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附:1.个人基本情况积分表
2.简要评分标准
组织人事处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