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关于做好党建工作示范党支部、党员先锋岗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按照校党委《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邯幼专发〔2023〕25号)要求,现就做好党建工作示范党支部、党员先锋岗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和名额
2023年度,在全校创建3个示范党支部、50个党员先锋岗。
二、申报名额
党建示范党支部:符合条件的党支部均可以申报。
党员先锋岗:学前教育系党支部8个,公共教学部、基础教育系、艺术系、机关行政党支部各4个,教学教辅、学工财务、大名校区第一党支部、大名校区第二党支部各3个,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体育系、早期教育系、健康服务系、后勤安保、老干、大名校区第三党支部各2个。
三、评选条件
(一)示范党支部
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在教育教学等重点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近3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市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符合《“示范党支部”重点任务指南》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
(二)党员先锋岗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业务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学校重要工作中身先士卒、担当作为、任劳任怨。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群众评价高。遵章守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符合《“党员先锋岗”重点任务指南》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
四、推荐程序
(一)推荐上报。各支部推荐对象需经支委会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进行深入考察,在本支部内公示,以支部名义报学校党委。
(二)评选验收。校党委将组建党建示范创建工作审核验收组,对示范党支部和党员先锋岗申报材料和印证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验收。评选结果向各基层党组织通报,对评选出的示范党支部、党员先锋岗进行挂牌。
(三)严格报送。各党支部要报送推荐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考察、公示、党支部集体研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推荐报告要经支部书记签字,加盖党组织章。
申报材料:申报对象 2000 字以内的事迹材料,《示范党支部申报表》《党员先锋岗申报表》(所有申报表控制在 1 页内),主要事迹印证材料和荣获的省、市及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所有申报表和主要事迹材料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加盖党组织章。
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1月15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
邮箱:hdyzzrc@163.com。联系电话:5588850
附件:1.示范党支部申报表
2.党员先锋岗申报表
3.“示范党支部”重点任务指南
4.“党员先锋岗”重点任务指南
中共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