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2025年常态化博硕引才的补充公告
根据《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常态化博硕引才公告》规定,结合资格初审情况,经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笔试加试、资格复审及测评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加试
(一)加试岗位
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社区康复教师、消防救援技术教师两个岗位符合条件人员较多,均需增加笔试环节。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签到时间:2025年8月24日上午8:00
笔试时间:2025年8月24日上午8:30—9:30
笔试地点: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三)笔试要求、内容
1.笔试成绩只用于筛选参加资格复审资格,除特殊情况外不计入总成绩。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选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的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同入选。
2.笔试设合格分数线5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选聘环节。
3.笔试内容不分岗位,采取统一试卷。考查范围为:时事政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道德、职业教育政策、综合能力等。
4.笔试准考证无需打印,签到后随机抽取座位号,考生按座位号就座笔试。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参加笔试,自带答题工具(中性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
2.应聘人员请务必保持所登记联系方式的畅通,以免耽误工作沟通。
(五)笔试结果发布
笔试结束后30分钟左右,在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点指定位置,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25年8月24日10:00至10:30。
审核地点为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要按照以下材料清单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列。
①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④留学人员: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本专业课程设置或成绩单(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相似度75%以上的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国内大学专业课程比对材料(留存原件)。
⑤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办。
2.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结束后在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点指定位置,公布进入测评人员名单。
三、硕士研究生测评
(一)测评时间
2025年8月24日上午10:30
(二)测评地点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恩元楼
(三)测评形式、内容
1.测评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先由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照考官随机指定题目进行试讲,试讲时间10分钟;然后专家评委提出问题,由考生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2.为保证评价标准统一,同岗位试讲题目相同,同岗位、同场次答辩题目相同。
3.评委根据每名考生的具体试讲、答辩情况,按照测评要素采取“体操打分”方法进行综合打分,总分满分100分,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测评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测评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加试成绩较高者。
(四)试讲题目
社区康复教师岗位试讲题目:
1.教育康复(P57-59)
2.腰椎间盘突出症(P90-93)
3.糖尿病(P122-126)
试讲要求:试讲10分钟,须板书,不得用PPT等电子课件和辅助教具。
选用教材: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社区康复》(第2版)
资料下载:社区康复教师岗位试讲教材资料
消防救援技术教师岗位试讲题目:
1.疏散救人(P80-83)
2.钢结构建筑火灾的灭火措施(P109-111)
3.地震灾害救援(P282-285)
试讲要求:试讲10分钟,须板书,不得用PPT等电子课件和辅助教具。
选用教材:南京大学出版社,《灭火救援理论基础》
资料下载:消防救援技术教师岗位试讲教材资料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时参加测评,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一律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可将课本、备课笔记带入候考室做准备,进入面试室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纸张,面试室提供考生专用试讲题目文本。不得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物品带进候考室和面试室。
3.应聘人员进入考点后,可将随身物品交物品保存室由工作人员代为保管,待面试结束后领取。
4.应聘人员在本次邯郸市博硕引才过程中,凡通过任何一个事业单位测评的,不得再参加我校的测评。
(五)测评结果发布
全部测评结束当天,在考点指定位置和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zzrsc.hdyz.edu.cn公布测评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名单。
四、博士研究生测评
(一)测评时间
2025年8月25日上午10:00至12:00
(二)测评范围
博士研究生报名初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测评环节。
(三)测评要求
本次考核内容分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
试讲环节(总限时25分钟)
1.应聘人员经历介绍(限时2分钟)
应聘人员介绍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科专业背景、研究方向等。
2.试讲(限时15分钟)
应聘人员任选一专业内容进行试讲(中英文均可),试讲时间15分钟,要求手写板书,不使用电子课件。
3.学术讲座(限时8分钟)
应聘人员介绍本人学术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取得的业绩成果,今后的工作思路和预期目标。
答辩环节(总限时25分钟)
4.专业问答(限时5分钟)
由评委自由提问。
5.心理测评(20分钟笔测)
通过笔测的形式进行,根据分数确定心理健康状况,做为选聘参考依据。
上述两项考核结束后,由专家评议组按照考核要素采取“体操打分”方法进行综合打分,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考核分(保留两位小数),依据考核成绩依次排序,择优选聘。考核成绩80分以下(不含80分)不列为体检对象。
(四)应聘人员候考安排
参加考核的全体应聘人员于8月25日上午9:00在候考地点集合,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科研业绩成果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集中进行心理测评,抽签决定测评顺序。
(五)测评结果发布
全部测评结束后,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是否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咨询电话:0310-5588850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