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关于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的工作方案
为加大优秀干部选育管用力度,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全面落实好干部标准,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着力将一批德才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干部选拔进中层领导后备干部队伍,加强培养锻炼,严格管理监督,将真正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保证人岗相适、用其所长、用当其时,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资格条件
优秀年轻干部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素质要求,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在编在岗干部身份;
(二)本科以上学历,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截至2023年5月5日。
(四)对群众公认度高,业绩突出的个别优秀人选,可适当放宽年龄的条件限制(年龄在45周岁以下,时间截至2023年5月5日)。
(五)根据学校建设发展需要,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一般优先考虑:
1.长期扎根一线、埋头苦干、实绩突出的实干型人才;
2.具有专业背景、综合素质优秀的复合型人才;
3.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担当型人才;
4.有援派、挂职、扶贫等工作经历且表现出色的奉献型人才;
5.有国外学习工作经历、国际交流合作经验丰富的国际化人才。
下列人员不列入参选范围:
1.正在受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数量要求
学前教育系、公共教学部、大名校区各推荐6名,基础教育系推荐4名,思政部、艺术系、体育系各推荐2名,其他单位(部门)各推荐1-2名。
推荐4名以上人选的单位(部门),一般应有1名以上女干部。
四、管理与使用
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在校党委领导下,由组织人事处负责管理。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同步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充分了解掌握推荐人选规范履职、廉洁自律等情况;通过实地调研、谈话、政治素质考察等,综合分析研判干部素质、工作能力,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后,将优秀年轻干部分类入库。
(一)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实际表现,每年对信息库进行调整,经考核考察认定不适合培养的退出信息库,同时按照选拔程序进行补缺。
(二)加强锻炼培养。对纳入信息库的优先推荐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注重在实践中锻炼,加强对其组织能力、协调能力、领导能力的培养,帮助他们成长成熟。
(三)合理提拔任用。在提拔任用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信息库中干部。
五、其他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积极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推荐人选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推荐限额要求,填写推荐表,于2023年5月25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
附件: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推荐表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