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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和《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 通知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23-05-06 09:26:05

    中共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关于印发《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和《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

    邯幼专发〔202336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校区、处室、系部: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和《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2023421日校长办公会审议、2023421日校党委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3427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为促进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任务导向、注重实绩、科学考评、奖惩结合。

    二、考核对象

    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含科级以上干部)。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根据教职工所在岗位不同,具体考核内容有所侧重:

    ()教学科研岗位人员:侧重完成教学、科研、专业建设任务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在教学改革方面的贡献和培养青年教师的情况。

    ()党政管理岗位人员:侧重对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创新意识、工作业绩、廉洁自律和师生满意度的考核。

    ()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侧重围绕教学、科研、专业建设等所做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对工作实际中的敬业精神、创新能力、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工勤岗位人员:侧重对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等次的确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各单位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按以下比例控制:

    1.单位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其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7%以内;

    2.单位年度考核为良好等次的,其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4%以内;

    3.单位年度考核为一般等次的,其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0%以内;

    4.单位年度考核为较差等次的,不再分配优秀等次指标。

    ()凡当年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个人年度考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1.擅自离岗(含旷工)7天及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经教育不改者;

    2.缺乏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或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4.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者;

    5.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损害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当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师德考核不合格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五、考核组织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在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二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党组织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学校考核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并负责对本单位科级以下党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进行考核。各考核工作小组由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方面人员(7人以上)组成。

    六、考核程序

    ()教职工根据本人考核年度的工作情况,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自我总结,并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考核工作小组组织本单位教职工个人述职(可以党支部或处室为单位进行),并进行民主评议和综合测评打分;也可结合部门性质和被考核人员岗位特点,邀请有关系部、处室的工作人员参与评分。

    ()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年度考核等次意见。

    ()考核工作小组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限内,如对优秀等次的人员有异议,可向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反映,相关单位要认真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并向反映人反馈调查结果。

    ()考核工作小组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应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签署意见并签名。教职工个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工作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工作小组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考核工作小组填写《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连同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并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将考核结果提交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组织人事处将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特殊情况的说明

    ()由上级单位委派的挂职、下基层锻炼、精准扶贫驻村工作组人员的考核,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由学校安排的挂职或下基层锻炼的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对见习或试用期未满人员,应进行考核并写出评语,其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认定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调配工作岗位的依据,但不确定等次。

    ()对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暂缓确定等次,予以告诫,告诫期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受政纪处分人员确定考核等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第七条规定执行。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受党纪处分人员确定考核等次,参照中共河北省纪委机关、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公务员局转发《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执行。受严重警告处分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时,组织上已撤降其职务,为避免重复处罚,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再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同时受党纪处分和政纪处分的,按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正在接受组织立案审查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调入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由所在单位在征求原工作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等次。

    ()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或出国探亲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定等次。

    ()单位派出的学习、培训人员,由学习和培训单位提供学习、培训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的工作人员,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十一)离岗创新创业人员,原单位每年或创新创业期满应到离岗创新创业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核,将其在创新创业单位的综合表现作为年度考核和创新创业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二)其它特殊情况,由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提出初步意见,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或请示上级人事部门后进行确定。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1.按照有关规定晋升薪级工资;

    2.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

    3.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1.一年内不晋升职务;

    2.不晋升薪级工资,减发或不发绩效工资;

    3.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1.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2.一年内不晋升职务;

    3.不晋升薪级工资,减发或不发绩效工资;

    4.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5.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6.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上级最新文件精神不一致,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为更加科学地考核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充分调动领导班子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党管干部;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事业为上、公道正派;

    ()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客观全面、分类评价;

    ()考用结合、奖惩分明。

    二、考核对象

    A类单位(教学系部):

    学前教育系、基础教育系、艺术系、体育系,公共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B类单位(机关行政、教辅部门):

    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党群工作部、工会、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务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后勤保卫处、审计处、纪委、科研处、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幼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

    三、考核内容

    A类单位考核内容:

    ()党建与行政管理工作;

    ()教学工作;

    ()科研工作;

    ()专业建设工作;

    ()学生工作;

    ()特色与创新工作。

    B类单位考核内容: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完成学校年度工作任务情况;

    ()教育管理与作风建设情况;

    ()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情况。

    四、考核程序与方法

    ()撰写工作总结

    内设机构领导班子按照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年度工作总结。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时间要求,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纸质和电子版年度工作总结。

    ()群众评价

    A类单位召开本系部全体教师、学生代表(不少于20人)参加的系部考核工作会议,领导班子报告工作,并进行群众评价。

    B类单位组织学校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和本部门全体人员进行评价,其中学校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40人。

    ()部门评价

    A类单位部门评价:

    党建与行政管理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牵头,会同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纪委、财务处、后勤保卫处、工会等部门考核计分;教学工作、科研工作、专业建设工作由教务处牵头,会同科研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考核计分;学生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牵头,会同团委、招生就业处、后勤保卫处考核计分;特色与创新工作由各系部单独提交书面材料,由组织人事处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计分。系部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中工作不涉及部分不考核,按考核部分所占权重加权平均后折合成百分制考核计分。

    B类单位部门评价:

    组织召开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机关行政、教辅部门考核工作会议。被考核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考核指标体系进行工作汇报,参会人员对被考核单位(部门)进行评价。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评价

    五、考核等次的确定

    被考核单位的综合得分=30%×群众评分+40%×部门评分+30%×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评分。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核综合得分高低排序分类拟定考核等次,提交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一般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

    () 按得分高低排序评为优秀等次,优秀等次的单位(部门)总数不超过考核单位(部门)总数的25%

    ()考核得分排名较好,一般评为良好等次。

    ()考核得分排名末位,一般评为一般等次。

    ()考核得分连续两年排名末位,或者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经综合评判,评为较差等次。

    ()无特殊原因,没有完成学校年度工作要点所规定的工作任务,或给学校造成较大损失的,一般不能考核为优秀等次。

    ()考核当年获市(厅)级以上教学工程、科研平台集体荣誉,或工作经验在全市范围内介绍推广、宣传报道,或工作有重大改革创新成果的,如考核为一般等次,可按良好等次对待。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学校给予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责成领导班子写出书面报告,剖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党政正职进行约谈提醒。

    (三)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整,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拔或重用。

    七、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教学系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2.行政教辅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1

    教学系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考核内容

    党建

    行政

    管理

    工作

    100


    权重0.2-

    0.25

    党的建设

    55分)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书记抓党建扎实有力。(10分)

    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党组织学习成效明显,全面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有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配合做好校领导深入课堂讲思政课、听思政课工作。(9分)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力,对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充分、研判及时、措施到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效显著,深入推进“三全”育人;扎实开展文明校园建设;社会宣传工作成效突出。(6分)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组织工作制度健全;党员发展计划合理,发展程序规范;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培训效果明显;坚持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党费收缴及时,管理、使用规范;党员档案信息管理规范;党建理论研究和党支部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好;党建“双创”工作成效明显;专兼职组织员配备到位,工作开展成效显著。(13分)

    统战工作推进有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特色鲜明。(2分)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健全改进作风的常态化机制。(5分)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风党纪教育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成效明显,无违规违纪案件。(10分)

    安全稳定

    10分)

    与学校后勤保卫处签订《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完成本年度安全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稳定工作分包责任制,要求明确分工,措施完善;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师生员工宣传教育,确保所属人员不在校园宣传进行宗教活动,学生、教职工思想稳定;加强法治安全教育,以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增强法治观念,无影响本单位、学校、社会的不良现象和安全稳定事故发生。

    工作纪律(10分)

    严格执行《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试行);职工考勤严肃、准确,无瞒报漏报现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按时按要求参加学校工作会议和集体活动,无缺席、迟到、早退情况。

    管理绩效

    10分)

    各项管理、监督、保障制度健全规范。学费收缴及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按计划完成项目支出进度;有关部门或校内财务检查、审计中无违纪现象。

    年度目标

    15分)

    系部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好。

    教学

    工作

    100


    权重0.2-

    0.25

    课程建设

    15分)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课程标准制定;课程思政建设;在线精品课程建设等。

    教学资源建设

    15分)

    课件、案例、教学平台、模拟实训教学系统、数字化教学资源库、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等。

    教材建设

    15分)

    国家规划教材选用使用率;任务式、活页式新形态教材开发;入选国家、省规划教材情况;教材编写、出版及获奖情况等。

    教学运行(15分)

    教学计划、进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备课、上课、听评课、考试、考核以及教研活动的规范开展情况;校内外实习实训教学开展情况和基地建设情况等。

    教学改革与创新(10分)

    情景式、案例式、任务驱动、项目式教学模式开展情况;教学方式是否灵活多样;教学手段的信息化程度;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奖情况;教学成果奖申报情况等。

    实践教学(10分)

    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实践教学平台、实习基地建设、实习管理、教师指导实习、实习考核、大学生学科竞赛情况。

    教学质量监控

    5分)

    教学质量评价、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情况。

    教师发展(5分)

    师资培训、教学竞赛、教学名师培养情况。

    教学成效

    10分)

    学生就业率;教师资格证过关率;技能等级证书考取率;专业技能大赛和创新创业比赛获奖情况;学生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等

    科研

    培训

    工作

    100


    权重0.2-

    0.25

    科研经费

    30分)

    积极完成科研经费任务

    科研项目

    30分)

    积极参与项目指南撰写和选题征集;积极申报高层次和大额度项目;积极开展项目申报指导与论证,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按时按质做好项目结题工作;积极开展项目研究成果的转化工作。

    科研奖励(30分)

    产生高水平成果,积极开展省部级、市厅级及社会力量奖励申报,并能够获批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社科优秀成果奖励。

    日常管理

    10分)

    科学有效制订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和总结;积极主办(承办)学术会议和学术报告;在各级媒体、网站进行宣传报道;按时按质报送科研材料;积极参与社会培训工作,积极参与培训基地的申请和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并参加各项科研会议与活动;为师生提供良好的科研相关服务。


















    学生

    工作

    100


    权重

    0.2










































    学生

    工作

    100


    权重

    0.2




    组织建设

    15分)


    重视学生工作、共青团工作、就业创业工作和劳动教育、美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学风建设、文明宿舍建设等,专题研究、会议部署、跟踪推进、总结表彰、有政策与资金支持,参加例会、专题会、各类活动;规章制度健全、及时修订;按时报送各类工作材料;无重大工作事故、学生举报、工作纰漏等。(5分)

    团组织基层建设、推优入党、民主评议及“青马工程”、团校等培训工作规范;规范使用智慧团建,做好团支部活动节、五四表彰、团日活动,团关系接转、学社衔接等工作;推进共青团改革创新,加强社团活动的管理和规范。(5分)

    辅导员、班主任选配达标、专兼得当、队伍稳定;按要求参加辅导员培训;积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学生工作研究、职业素质能力竞赛、队伍状况调查,积极申报辅导员精品项目和精品课程等。(5分)

    思想政治教育

    30分)

    认真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思想状况、生活状态调查;无意识形态、非法宗教活动、网络舆情等安全稳定事故发生;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体团员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主题团日活动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深化“青年大学习”行动,措施得力,参与率高;积极开展团员青年日常政治理论、时事政策、热点问题学习讨论活动;上好“开学第一课”;建立团员、学生党员佩戴团徽、党徽制度,敢于亮相,起到引领模范作用。(5分)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措施有成效;积极建设或参与网络思政平台建设,网络文化活动参与率高;在网络舆情引导、网络文化作品输出、网络作品点击影响力、网络名师打造方面成果突出;加强和规范线上、线下全媒体建设管理,充分利用网站、报刊、宣传栏等阵地,运用“一网三微”等新媒体手段,开展形势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积极在校内外各级宣传媒体投稿。(5分)

    国防教育、军事训练扎实有序,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宣传服兵役政策,完成征兵工作目标。(5分)

    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活动积极承办、参与,成效明显;心理测评安排有序,访谈、干预认真有效;规范选配心理委员,组建学生心理工作网络,制订系部心理应急预案;因心理问题引发的突发状况处置得当,无意外事件发生。(5分)

    充分利用美育手段和形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契合“三全育人”理念的美育工作制度;充分挖掘不同专业教学蕴含的美育价值;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地方特色文化保护等活动。(5分)

    完成劳动理论和实践教学;参加校、市、省劳动技能竞赛;引导学生考取劳动技能证书、参加技能培训等;劳动教育责任区制度健全,责任区环境卫生好;有专业特色劳动教育实践项目,面向系部学生开展教育实践,具有推广价值和社会影响。(5分)

    日常管理

    20分)

    做好法纪教育;学生违纪率低、无安全事故;违纪处理及材料上报及时准确。按照学校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制订系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并认真实施。(2分)

    选任专业教师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学风建设工作有特色、创典型;各种信息数据上报及时且无误;各类评优评先标准公开、过程规范、师生满意。(2分)

    做好安全教育;及时宣传医保政策鼓励学生参保,尤其做好困难学生的医保参保工作;引导学生积极投保个人意外伤害保险。(3分)

    有班主任、辅导员值班制度,开展宿舍安全、卫生、文化自查、联查,进宿舍次数多;宿舍内务整洁,宿舍文化建设有创新;宿舍学生行为管理、安全教育有举措、有实效,无饮酒、打架、赌博、喧闹等违规违纪、扰乱正常生活秩序现象。(5分)

    学生学籍管理规范,严格学生入学资格和毕业资格审核,无冒名顶替上大学情况。(2分)

    积极开展传染病预防教育,利用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组织宣传活动;建立学生因病缺勤登记制度,坚持组织开展学生每日健康监测。(1分)

    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精准到位,材料报送及时准确,资助档案管理规范;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奖助学金评审规范、公正,无学生投诉;积极帮助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学生诚信还款;落实退役大学生相关政策到位;帮助服兵役学生按时申请教育资助,信息无遗漏;积极有效宣传资助政策,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得先收后返;对学生突发经济困难处置得当;积极组织学生大家访活动,贫困学生家庭走访有收获。(5分)

    招生工作(5分)

    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及核查工作。

    就业服务工作

    15分)

    系部领导积极参加就业工作会;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年终就业去向落实率、对口就业率高,就业质量高;就业指导、就业育人、就业方案、就业考核办法、帮扶方案上报及时;协议书、生源信息核对无误;就业信息及时更新,准确无误。5分)

    针对就业困难群体和未就业毕业生有促进就业的创新举措,效果明显;对基层就业等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及时、到位;有效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用人单位调查回访;毕业生自主创业人数多、有典型。(3分)

    建立就业基地数量多、质量高,就业基地单位来校参加招聘活动、招聘数量多;聘请就业基地单位领导为学校职业规划指导师、就业创业指导师并开展活动。(2分)

    毕业生24365平台绑定、访企拓岗工作有效落实;积极协助招生就业处完成双选会、招聘会议周、招聘活动月等大型招聘活动;组织举办、参加线上招聘活动,网络招聘信息上传及时有效;邀请用人单位参加学校招聘活动,成效显著。(3分)

    举办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讲座、报告会场次多、质量高;指导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职业规划、就业创业大赛;积极组织辅导员与专业教师参加职业规划、就业创业指导等相关培训,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开展就业创业、职业规划、就业指导等课程教学。(2分)

    学生活动(15分)

    组织开展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社团活动,效果显著;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有宣传报道,实践效果突出。(6分)

    学生早操情况好;参加运动会、广播体操比赛等体育活动情况好;无运动伤害事故、无比赛争端和违纪。(3分)

    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市、校四级学生技能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系列竞赛及获奖情况,举办系部学生专业竞赛、青春大讲堂、专业交流论坛活动情况;构建学生科创能力培养机制。(6分)

    专业

    建设

    工作

    100


    权重

    0.15

    -0.2

    专业规划与管理

    20分)

    专业(群)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计划编制和实施情况;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与实施情况;专业结构优化与优势特色打造,管理服务与营造良好专业发展环境情况,校企合作,职教集团建设情况等。

    专业队伍建设

    30分)

    高级职称教师占比;硕士以上学位占比;教学名师、骨干教师数量;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建设情况;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情况;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教师专业发展情况;教师获得省市级荣誉情况等。

    专业建设与成效

    50分)

    学生就业率;教师资格证书获取情况;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情况;“1+X”证书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学生技能大赛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校企合作开展情况;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情况;虚拟仿真实训室建设情况;专业(群)服务社会能力情况;专业(群)社会影响力情况等。

    特色与创新性工作

    权重

    0.05

    各系部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总结一项特色、创新性工作,提交书面报告,由学校考核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认定评分。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中层干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党管干部;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事业为上、公道正派;

    ()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客观全面、简便有效;

    ()考用结合、奖惩分明。

    二、考核对象

    全校中层干部。

    三、考核内容和等次标准

    ()考核内容

    1.德: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情况;

    2.能: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培训的情况;

    3.勤: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4.绩: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效益、作出的贡献等情况;

    5.廉:廉洁自律情况。

    ()考核等次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评价满意度高。

    2.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工作任务,评价满意度较高。

    3.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评价满意度一般。

    4.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四、考核程序与方法

    ()撰写个人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被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撰写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按照时间要求,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报告。

    ()群众评价。各内设机构召开年度考核工作会议,本单位(部门)全体员工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组织学校中层干部进行互评。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价。

    五、考核等次的确定

    1.被考核人员的综合得分=30%×群众评分+40%×中层干部评分+30%×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评分。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核综合得分高低排序拟定考核等次,提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2.个人综合得分排名在前35%,且所在单位领导班子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班子成员中1名中层正职和1名中层副职优先评定为优秀等次;其他人员按得分高低排序评为优秀等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不超过中层干部总数的15%

    3.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次不是优秀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领导班子考核被确定为一般和较差等次的,班子成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5.群众评价、中层干部评价、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评价其中一项优秀和合格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达不到三分之二的,评为基本合格等次;达不到三分之一的,评为不合格等次。

    6.除确定为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

    7.考核当年为学校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经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可以提高一个等次。

    六、公示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内,如对优秀等次的人员有异议,可以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反映人反馈调查结果。

    七、反馈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各单位(部门),中层干部本人应在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

    ()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中层干部,按照有关规定晋升薪级工资,具有晋升职务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优先提拔任用。

    ()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中层干部,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或竞聘高一等级岗位,不晋升薪级工资,减发或不发绩效工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中层干部,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一年内不晋升职务或竞聘高一等级岗位;不晋升薪级工资,减发或不发绩效工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给予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免职解聘。

    九、特殊情况的说明

    ()年内职务有变动的,在现单位按现职务进行考核。任现职时间不满三个月的,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挂职、下基层锻炼、驻村工作队等服务基层的中层干部考核,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或出国探亲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不定等次。

    ()学校派出学习、培训的,由学习或培训单位提供学习、培训情况,正常进行考核。非学校派出,但经学校同意外出学习的中层干部,外出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受党政纪处分和正在接受组织立案审查未结案的中层干部考核,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十、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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