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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3年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23-05-15 10:13:48

    关于做好2023年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备案

    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对2023年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一)确定条件

    1.申请入党时年满十八周岁;递交入党申请书已满六个月。

    2.入党信念坚定,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4.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在各方面能起到表率作用。

    5.教职工工作踏实,勇于进取,积极钻研业务,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学生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排名中等以上,并且能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6.政治历史清楚。

    (二)确定程序

    1.收到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党组织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

    2.党支部认真审阅入党申请书,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政治倾向、入党动机和对党是否忠诚老实。

    3.28周岁及以下的学生和教职工经共青团组织推优,28周岁以上的教职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前应征求工会意见。

    4.经支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5.通过党总支、党支部审查。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备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严格按照上述条件和程序,向学校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并提交《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见附件2)。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后,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

    2.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定期调整,实行动态管理,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表现突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列入发展计划;对那些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应及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请各党总支、党支部于522日前交至组织人事处。纸质版一式两份,交组织人事处一份,各党总支、党支部留存一份,电子版发至邮箱:hdyzzrc@163.com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

    2.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模板



    组织人事处          

    20225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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